转发:关于《法律环境、政府管制与隐性契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丑闻的经验证据》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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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702会议室
报告人:
主持人: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
讲座内容简介:
政府管制的作用历来存在争议,此次讲座所讨论的研究从法律环境薄弱的基本制度环境出发,将管制视为法律机制欠缺的替代机制,从理论上分析了管制权力外溢由此构成隐性契约的可能性,并针对我国证券管制机构拥有的IPO 遴选的管制权,将其与上市公司丑闻事件相联系,从理论上验证,在各地区间分配IPO 资源时,证券管制机构会考虑各地区发生丑闻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这就形成了证券管制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隐性契约;地方政府观察到这一信息后,会根据自身的利益,做出是否履行隐性契约以及履行多少的对策。上述理论分析,得到了经验证据的支持。本研究对于理解转型经济中政府管制的作用、投资者保护的方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实践中,有助于深化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认识,全面综合地理解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