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法律环境、政府管制与隐性契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丑闻的经验证据》讲座...

发布日期: 2007-05-21 来源: 930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LINE-HEIGHT: 150%;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关于《法律环境、政府管制与隐性契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丑闻的经验证据》讲座的通知

 

时间:2007523(周三)晚630-830

地点: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702会议室

报告人:陈冬华教授

主持人:李志文教授

 

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

 

陈冬华教授简介:

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总支书记,曾任南京大学国际化会计学博士生项目创始主任、主任助理,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6),财政部首届会计学术领军人物,南京大学首届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教育部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编委会成员,《China Finance Review》副主编,《经济研究》等10 家国内高水平杂志的审稿人。

 

讲座内容简介:

政府管制的作用历来存在争议,此次讲座所讨论的研究从法律环境薄弱的基本制度环境出发,将管制视为法律机制欠缺的替代机制,从理论上分析了管制权力外溢由此构成隐性契约的可能性,并针对我国证券管制机构拥有的IPO 遴选的管制权,将其与上市公司丑闻事件相联系,从理论上验证,在各地区间分配IPO 资源时,证券管制机构会考虑各地区发生丑闻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这就形成了证券管制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隐性契约;地方政府观察到这一信息后,会根据自身的利益,做出是否履行隐性契约以及履行多少的对策。上述理论分析,得到了经验证据的支持。本研究对于理解转型经济中政府管制的作用、投资者保护的方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实践中,有助于深化对中国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认识,全面综合地理解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