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申报“海外名师引进计划”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7-09 来源: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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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外事负责领导、外事秘书: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通知,我校被国家外国专家局、教育部联合确定为2007年“海外名师引进计划”首批36个试点单位之一。为了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欢迎各学院院踊跃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7月10日前送交外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申报条件和表格请见附件。联系电话:88981282,电子邮件:fenghong@zju.edu.cn。
特此通知。
外事处
二○○七年七月二日
附: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关于试点“海外名师引进计划”的通知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