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导师上报研究生新生助研卡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9-07 来源: 1310
2007级研究生新生已于9月4号、5号来校报到入学。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从2007级研究生开始实施,该方案规定研究生的助研助学金由导师出支部分和学校配套部分组成。 请各位需出支研究生新生助研助学金的导师(名单及出资额见附件)在9月17号前通过电子邮件把经费卡的卡号发到电子邮箱flh@zju.edu.cn中,以便财务处从您的经费卡中划出相应数额的助研经费到您的助研经费专用帐户。
- 助研经费应从横向经费、科研发展金或者有人工费预算的纵向经费中支出,如果导师没有上述经费或者余额不足,方可使用其他科研经费。
- 跨学院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其资助经费按照先所在学院,后跨学院的顺序计算。
- 助研助学金先按平均数发放,半年后可视助研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 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的联培生单列。
- 附件表格中的“扶植硕士”、“扶植博士”是指经导师申请、学校已批准的由学校扶植基金支付助研经费的硕士生、博士生人数。
-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科联系,电话:87951474.
美高梅官方地址研究生科
20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