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上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21 来源: 1669
转发研究生院《上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学院相关教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办便字071003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进行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对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在以后的学位授权审核、国家重点学科评估考核、质量监督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利我校学科的长期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需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我校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我校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本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本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
三、报送工作日程安排
所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包括原来已进入专家库的专家)请下载并认真填写《专家简况表》(附件一),于
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