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浙江省外事办公室通知,需要上交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一、出访人员在出访结束一个月之内,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交学校外事处统一保管。 二、因公普通护照第二次使用,一定要到浙江省外办登记,才能到国外使领馆签证。如第二次启用因公普通护照,未通过省外办登记,将得不到国家的保护,如在国外遇到突发事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请出访人员重视。 三、在公安局办理的护照和赴港澳台通行证一律不用上交。有一部分人员的因私护照在学校外事处,请出访人员将因公护照交回,换回因私护照。 四、外事处将未上交的因公普通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详细信息在网上公布,请核对,相互转告,有疑问,请与外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8981261、88981877。 浙江省外事办公室相关人员近期将来我校检查工作,为了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正常进行,希望各个学院及单位的领导重视此项工作。 美高梅官方地址外事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5护照未上交名单.xls 2006护照未上交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