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处关于补报2009年下半年举办一般国际(双边)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2-18 来源: 644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6%" align="center" background="image/bj.gif" border="0">
外事处关于补报2009年下半年举办一般国际(双边)学术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外事工作负责领导、外事秘书: 按教育部规定,每年3月底前可补报当年下半年举办一般国际(双边)学术会议。各学院如有会议需要补报,请通知会议负责人填写“美高梅官方地址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从外事处主页下载),并按要求起草会议申报的请示文件及附件,于3月20日前报送外事处。 经统计,2009年各学院已申报和计划申报57个国际(双边)学术会议(包括2008年延期会议)。按教育部规定,已获得批准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的名称、主题和议题,如有更改,必须重新报批。会议如延期举办(包括取消会议),必须提前报教育部批准。 附:2009年各学院已申报和计划申报国际(双边)学术会议一览表.doc
外 事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