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0-08 来源: 1263

各有关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学工部《关于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20101015日前填写《美高梅官方地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美高梅官方地址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表格发至fhlu@zj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应为“班级姓名申请奖项”,例如“金融学0701班张三美高梅官方地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将纸质表格交到白沙一舍105学院思政办。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院将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于20101020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3. 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应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位同学要根据自身情况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2.获得资助的同学要善用所获资助,真正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激励和扶持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取得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作用。

 

 

附件:1. 美高梅官方地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 美高梅官方地址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美高梅官方地址本科生思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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