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12 来源:xsyd 2945
各班级、相关同学:
按照学工部的通知和统一安排,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经济困难生确认工作。2009级和2010级(含延毕至2009级的同学)上学年已经认定的经济困难生,需将个人情况填写附件2中《美高梅官方地址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fhlu@zju.edu.cn进行确认。电子邮件标题以及汇总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确认”,如“金融学1001班张三经济困难生确认”。不进行确认的原有经济困难生,则视为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予以调整。
二、新增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申请新增加的经济困难生,则需填写附件1中《美高梅官方地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纸质表和困难情况证明交至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或者西溪校区东横360,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fhlu@zj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以及申请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申请”,如“金融学1001班张三经济困难生申请”。
三、时间要求。上述材料请于9月19日前交发到指定地址。
附件2:美高梅官方地址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美高梅官方地址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