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短期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手续
· 办理短期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手续
(六个月以下,不包括六个月)
出国、赴港澳访问、考察、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外事处受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中层干部时间要加上校领导审批时间),办理因公护照时间为5个工作日,再请留出各国使馆办理签证的时间。 赴台湾访问、考察、学术交流、讲学、参加学术需提前四个月来外事处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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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需要的材料 1. 凡出国或赴港澳台都需填“美高梅官方地址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表格分四类,(1.教职工申请表、2. 学院或部门副职干部用、3、学院及部门正职以上干部用请按本人身份填写表格。)此表格可在学院网页下载或者外事处网页下载。 2. 邀请信复印件一份。 3. 赴香港一个月以上、赴港工作或由邀请单位支付酬金的人员,填写由香港邀请方提供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表及赴港工作同意书。 4. 赴台人员加填赴台人员审查表 (一式二份,由院一级党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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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所)负责人意见 2. 院一级组织人事科意见 3. 学院、部、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意见 4. 院党委领导意见 5. 在校本科生出国须经教务部审批,在校硕士、博士出国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6. 出国或赴港澳台出访经费需由财务部报销的任务,需事先到计划财务部审批。 7. 学院或部门正职以上人员出访需校主管领导意见 8. 校中层干部出访需校党委审批(此项审批由外事处交校党委办公室) 9. 办理出国政审手续由校党委指导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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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手续办完后校外事处出具出国任务批件 |
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手续(出国或赴港澳)
1. 办理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需照片二张(要求:小二寸、正面免冠、光纸、彩色浅白色背景,数码照片不能用) 2. 出国任务批件 (外事处办理) 3. 出国政审批件(凭任务批件,由校党委盖章) 4. 外事处开具的介绍信 5. 邀请信(复印件) 6. 因公护照个人资料登记卡、申请出国护照签证表(由省外办发) 办理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及代办出国签证的单位为:浙江省外办办证中心,地点:石涵路1号(北山路和保俶路路口,16路省府大楼下车,望湖楼正北面), 因公护照、因公签证:87054901;因私签证、外国专家证:87054944;领事认证:87054924。 |
签证手续(出国或赴港澳)
1.护照 2.邀请信的原件 3.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向省外办签证处询问(在办理护照时就可以向省外办办证中心领取) 各国因公签证要求:http://www.ir.zju.edu.cn/new/info.php?id=2188 (所领签证要求如与上述要求有差异,以所领为准) |
· 办理出国体检
出国三个月以上需去省检疫所进行出国体检,办理黄皮书。地点:老浙大路直街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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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出国(境)手续的特别提醒:建议提前三个月办理因公短期出国或赴港澳审批手续,提前四个月办理因公短期赴台手续。无论任何情况,在出国(境)前应将出国申请表交校外事处,外事处受理后方能出国(境)。如事先没在校外事处办妥出国(境)手续,回国后一律不予补办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出国(境)人员本人自负,请出国(境)人员重视,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