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评选本科生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13 来源:xsyd 548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现将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的台湾、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新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参照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的文件要求。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名称

等级

奖励金额(元)

名额

小计

台湾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

8000

2

27

一等奖

6000

5

二等奖

5000

8

三等奖

4000

12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

8000

2

19

一等奖

6000

3

二等奖

5000

5

三等奖

4000

9

合计

46

 

四、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7-2018学年综合表现成绩一栏处需加盖本科生科章,地点:紫金港西二409/玉泉外经贸楼319,申请表一式2份汇总后提交到丹阳连廊209或玉泉外经贸楼315,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ypjpy@126.com。截止时间为20181115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个人信息表

美高梅官方地址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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