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浙江团省委相关要求,在前期“智慧团建”组织树建立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决定启动下阶段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现就我校推广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应校团委要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智慧团建”系统一期聚焦基础团务管理,建立各级团组织完整的基本信息、基础团务、组织生活管理的网上平台。请各班团总支梳理本班团组织信息,有序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各班团支部于2018年12月6日24点前完成团干部信息采集录入,于12月15日前完成团员信息采集录入。
请各班团组织在开展工作之前,首先请重新梳理本级团组织组织树和团支部结构。具体操作可参考操作指南(附件1)和培训视频(下载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l2p4IuzPRLFHjAAMeMtTQ ;提取码: 2kev)
二、工作说明
(一)各班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
录入主体:各班团支部;
录入方式:团支部的团干部信息可以与团员信息一起录入,录入时写明所在团支部的职务即可。团支部管理员使用“录入团员”功能,采取批量或单个的方式,将本支部所有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系统。
(二)团员信息录入步骤
1.基层组织梳理。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对“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录入情况进行完善,确保不存在团员没有录入团支部的现象。按照组织设置原则,对于团员数量达不到 3 人的团支部,应当撤销或与其他团支部合并;每位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一个团支部中,不能直接在团委或团总支。
2.团员身份摸底。各班团组织要对“团员身份不确定的青年”的团员身份进行确认。2016 年之前入团的,能提供入团志愿书、团员证(2017 或 2018 年度进行过团籍注册)、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公章,由团的领导机关或基层团的委员会开具)三者之一,可承认其团员身份。2016 年之后入团的,必须能提供入团志愿书,且入团年龄必须年满 13 周岁、有符合要求的发展团员编号,才能认定其团员身份。2016 年之后入团时不满 13 周岁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信息采集录入。对于身份确定的团员,团支部要按照“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信息导入模板要求,采集、填写和上传表格中的团员信息。其中,团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政治面貌、入团年月、所在团支部、是否为团干部为必填信息,其他为选填信息。
4.团组织信息更新。对于团员团干部组织关系变更的情况,可通过业务办理中的组织关系接转办理功能进行更新。毕业班团支部可以由上级团组织直接进行删除,支部成员将自动进入待接转团支部,确定去向的团员也可以由上级组织或个人申请进行组织关系接转办理。各级组织团干部的变更可通过团干部管理功能进行录入或删除。
各班团管理员组织码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班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团员团干部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是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建设全团大数据、提升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基础工程。要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考虑录入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班团支部于务必认真对待此次工作,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录入工作,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部署。
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
如有疑问,请咨询王同学:188889235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