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经院大讲堂”之李俊生教授报告会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23-09-19 来源: 16

2023918日上午,应美高梅官方地址邀请,来自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李俊生教授做客第42期浙大经院大讲堂,作了题为为什么必须从社会共同需要的角度理解财政?的报告,报告会由美高梅官方地址副院长方红生教授主持。

图:报告会现场

方红生副院长首先对李俊生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李俊生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财政学家、新市场财政学的代表性人物,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所长,原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第八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图:李俊生教授作报告

李教授对浙大经院的热情邀请表达了感谢,并从财政学理论基础的角度出发,与大家进行交流分享。在李俊生教授看来,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在于满足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共同需要。李俊生教授先后引用了亚当·斯密的私人个别需要与恩师何振一教授的社会共同需要观点,提出社会共同需要与私人个别需要是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而财政行为作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基本物质手段,因此也与一般经济活动存在着明显区别。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全社会的共同需要,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活动只是广义财政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过程中,财政活动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共有的行为规范,所以财政目标的实现依赖市场作为主要平台。

李俊生教授强调,财政学意义上的社会共同需要,是指在一定地理环境范围内、经社会群体认同的、以财政资源为物质保障的有效需要,是有支付能力的社会共同需要。社会共同需要的特征,包含地理环境的约束、社会认同的影响和资源环境的制约;而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共同需要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随着我们步入信息与数字化社会,私人财产安全、信息安全、国家主权、对弱势群体的保障也都成为了社会共同需要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当我们以社会共同需要的视角来理解财政,便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财政的行为主体是多元的,除了政府之外,从事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企业、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都可以是财政行为主体。

2)财政行为客体应当是丰富的、贴近实际的,当前主流对财政活动的研究集中于政府税收、预算、支出、债务和资产管理等,对财政关系的研究也集中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等领域;而事实上,广义上的财政活动还应当包括国际组织、非营利组织、企业及自然人的非营利性活动,财政关系也应当涵盖国家间关系、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间关系、政府与纳税人债权人及辖区居民的财政关系。

3)财政的概念也需要在社会共同需要的视角下被重新定义。财政,应是政府等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所从事的财务收支与管理等社会活动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4)财政科学理论也亟需重新构建。长期以来,以市场失灵为理论基础的英美财政理论占据了主流地位,其将研究对象局限于财政政策的分析,而并未触及财政的起源与目标。政府财政只是人类社会财政活动的一小部分,只研究和阐述财政政策的当代财政理论是不完整、不系统、也不够科学的。

图:李俊生教授分享

透过现象看本质,李俊生教授进一步指出:在社会共同需要的理论框架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等多方的互动行为需要借助市场作为载体,因此,财政目标的实现需要依赖市场作为主要平台;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财政本身也在政治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之间发挥着枢纽性的作用。所以在新市场财政学的框架下,不仅要纳入公益性的社会财务活动及其对应的社会关系、关注财政的决策过程,还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甄别财政支出是被用于满足了社会共同需要、还是个别利益集团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长远发展。

图:观众对李教授的分享表示感谢

交流环节,方红生教授请李教授进一步讲解了新市场财政学与公共财政论、公共风险财政论、国家治理财政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共同需要框架下财政所发挥的新职能。李俊生教授也进行了非常细致深入的回应。最后,方红生副院长对李俊生教授的报告进行了总结,认为李教授的报告对于进一步推进财政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并代表学院对李教授的精彩分享再次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