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通知3号】美高梅官方地址2024届本研学生毕业日程安排
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
首先祝贺你即将完成学业,走向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临近毕业离校,为了更好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现将团委口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请务必高度重视,本通知将随时更新,请保持关注!
时间 | 地点/系统 | 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毕业前 | 学生毕业离校基本流程 | 待学校通知 | ||
6月4日8:00 | 人文社科组团古籍馆前 | 毕业照拍摄 | 班长 | 请班主任、德育导师带领,着学位服,先拍摄年级照,再拍摄班级照,照片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
6月3日前 | 学院317 | 毕业生登记表提交 | 班长 | 请按照填写要求完成内容,院系鉴定和学校意见由学院完成,交至班长统一递交。属于档案必要材料,不可或缺。 |
6月3日 | 紫金港剧场 | 美高梅官方地址2024届毕业生晚会 | 团委 | 毕业生参加 |
6月8日前 | 学校就业系统 | 确认就业方案、档案寄送等信息 http://www.career.zju.edu.cn | 本人 | 请每位毕业生引起重视,档案寄送信息请务必与和就业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提前沟通!上海、北京就业,相关通知可见:/2023/0523/c45886a2761008/page.psp |
6月14日前 | 学院320 党建系统 | 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检查 党组织关系转出 | 党支书、 所有毕业生党员 | 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方式/2024/0531/c36456a2926521/page.psp |
6月20日前 | 智慧团建 | 团组织关系转出确认 | 团支书、 所有团员 |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操作方式待确认 所有团员需要。 |
6月25日 | 美高梅官方地址121、201、320教室 | 各班整理档案 | 班长、团支书、党员代表,每班5-8人左右 | 初步梳理档案清单,除双证复印件之外均整理到位。 学院不保留档案,请大家及时填报信息。材料齐全的档案将于7月初寄出,可通过就业系统查看快递单号。 |
6月17日前 | 校医院网站 | 校医院关于2024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https://webplus.zju.edu.cn/_s206/2024/0604/c36456a2928441/page.psp | 校医院 | 如个别毕业生因故无法按时体检,可在自行前往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317办公室。属于档案必要材料,不可或缺。 |
6月22日 6月23日 | 紫金港 | 6月22日:2024年本科生毕业典礼 6月23日:2024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 | 具体安排等待通知 | |
离校前 | 保卫办 |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户口在学校的学生 | 【毕业通知7号】关于2024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zju.edu.cn)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zju.edu.cn))
1.毕业生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u.edu.cn),进入“办事中心”,通过“站内搜索”找到“Z1723:本科生离校申请流程”、“Z1722:研究生离校申请流程”或“Z1958。
2.户口迁出。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如有特殊情况,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暂无户口迁出地址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可选择申请挂靠杭州市西湖区人才集体户(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应按照要求办理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网站通知)。
4.毕业去向登记。毕业生离校前需在美高梅官方地址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毕业去向登记(https://www.career.zju.edu.cn),并经学院审核认定。
5.医疗保险。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毕业生,医保待遇于12月31日终止,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
6.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美高梅官方地址收费平台(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点击“获取最新离校状态”刷新,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采用线下签约的形式,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借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5日前到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3号窗口办理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8.退宿。毕业生请按照各宿舍楼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相关通知办理退宿手续,6月28日前搬走全部个人物品并交回寝室钥匙。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6月20日前由本人(不能到校的同学请委托他人)凭学院审核的延长修业年限证明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调整手续。经批准后,于6月26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并在6月28日前将原寝室的个人物品搬离。
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个人行李自行保管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暑假期间一般不安排住宿,如确有需要在校住宿,经导师和录取学院批准后可向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该批学生在暑期住宿期间,由导师和学院按在校生标准承担相关管理工作。
9.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学院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等。